各位考生:
考生来源为非应届硕士生的考生请于7月4日下午——7月6日上午(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持身份证到研究生院招生办102室(原办公楼)领取录取通知书。委托他人领取的,被委托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需要邮寄通知书的考生请务必于7月6日上午11点前将最新通讯地址和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027—67867707,逾期未传真通讯地址的考生请于9月1日——9月2日到研究生院招办(新办公楼)领取通知书。未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特别提示:2011级博士生的中国银行卡统一在开学报到时由院系发放。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1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