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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指委工作

评选优秀论文工作通知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18年07月06日

各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院校:

    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专业学位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工作委”)2017年1月10日武汉年会审议通过的《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优秀论文评选办法(修订版)》文件规定和2017年工作计划,现将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论文范围 

    每年申请参评的学位论文为上年度全国教育教育硕士专位优秀论文评选评工作结束至本次评选之前通过论文答辩、获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各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

    考虑到第五届优秀论文评选的截止时间,今年评选范围是2016年2月1日至2017年6月31日获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

二、参评论文要求 

    1、论文选题与所学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培养目标一致。

    2、论文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能有效运用所学理论、方法和技术对教育实践问题进行系统、深入探索,并能提出科学合理解决问题的方案。

    3、论文注重研究方法的科学运用,遵守学术伦理,符合学术规范。

    4、论文评议和答辩委员会评价优良。

三、评选工作组织 

    1、从2017年起,每年举办全国教育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优秀论文评选。每年评选开始时间为当年7月上旬,至当年12月底结束。

    2、由各培养院校组织初评,按参评时间范围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总数1%的比例向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推荐优秀论文候选名单及相关文件资料。授予学位不足100人按100人计算。

    3、各培养院校应坚持标准,严格评审程序。推荐优秀论文数超过1篇的培养院校应由学位委员会分会或相关学术组织确定排序。

    4、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先进行网络盲评、然后再进行会议复评并公示复评结果。

    5、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评选结果,并予以表彰奖励。

四、报送材料 

    1、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推荐表;

    2、推荐论文(电子版);

    3、具体提交办法

    ①各院校于2017年月10月30日前将本校推荐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并推荐表以word电子文档的方式,委托专人通过中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网(网址:http://edm.eduwest.com)信息平台上传,具体路径是信息平台上传,具体路径是“后台登陆”→“用户登录”(输入用户名和密码)→“专项工作上传” →“优秀论文”(注意选择“盲审版论文”上传(如果遇到技术问题,请拨打技术咨询服务电话023-68254412,技术支持人员为西南大学陈渝老师)。

    ②论文推荐表除报送电子文档外,还需向秘书处报送word格式的文字材料。表格填写信息要全面、准确、实事求是。

四、奖励办法 

    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选为“教指委”(“工作委”)组织的非政府的专家评选活动。

    优秀论文将由“教指委”(“工作委”)编辑出版,论文作者将获得“教指委”(“工作委”)颁发“优秀论文”获奖证书。

    “教指委”(“工作委”)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认真组织论文初选推荐的培养院校,颁发“优秀组织奖”。

五、其他有关工作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 翟东升 

联系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邮政编码:100875 

联系电话:(010)58802239,13501139047 

传真号码:(010)58800519 

电子邮件:edm@bnu.edu.cn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专业学位工作委员会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代章)

2017年7月4日


 教育发2017-07附件1(评审办法修订版0314).docx

 教育发2017-07附件2(优秀论文推荐表031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