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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予工作

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和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21年01月08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研究生院2020年7月3日公布的《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和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上半年学位论文送审和学位授予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博士学位论文盲评送审

今年上半年博士第一批材料报送时间为2021年3月20日前,第二批报送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前;3月29日以后各培养单位仍可报送博士学位论文进行盲评,但不提交上半年的校会审议,顺延至下半年的校会审议。

电子版材料报送要求可参考我校“2019-2020学年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学校抽检工作”的通知。论文信息汇总表模板(新)(附件一)中“论文类型”选择“答辩前”;材料命名较之前报送论文相关工作有所简化,请严格按照要求执行报送。需报送:1、论文信息汇总表模板(新)(附件一);2、学位论文盲评版;3、论文摘要.TXT文件。具体要求附后(附件二)。

二、关于硕士学位论文盲评送审

今年开始,所有硕士学位论文都要盲评。由各培养单位负责送审,每篇论文要求送三位同行专家评审。其报送材料的时间和方式由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并于1月21日前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邮箱:xwb@mail.ccnu.edu.cn。

三、关于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

培养单位要根据学校防疫指挥部关于防控疫情的要求,做好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今年上半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拟定于6月上旬召开,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应于5月24日前完成学位授予各项工作。各培养单位和分会于5月26日前将表决票、建议授予名册、决议、论文评阅及检测工作的开展情况等材料报送学位办(具体见附件三)。

四、由于今年上半年学校安排毕业生离校时间较往年有所提前,学生的论文盲评送审、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也将有所提前,请各培养单位和各学位分会做好工作安排并及时通知到导师和学生,及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0二一年一月七日

附件一 论文信息汇总表模板(新).xlsx

附件二、博士学位论文盲评材料报送要求.docx

附件三、关于校会材料报送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