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研究生院7月3日公布的《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和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并结合当前的防控情况,现就做好2020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时间安排
2020年下半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拟定于12月中旬召开,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应于12月7日前完成学位授予各项工作,各培养单位和分会于12月7日前将表决票、建议授予名册、决议、论文评阅及检测工作的开展情况等材料报送学位办(具体见附件二)。
二、关于学位论文答辩
各单位根据学校防疫指挥部关于防控疫情的要求,采用线上和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线上答辩基本要求:一是申请人的学术水平要求和答辩程序要求与线下会议一致;二是答辩全过程各培养单位相关工作人员需录音录像留存;三是答辩前相关工作人员要让与会的专家及学生熟练运用软件平台并保证网络畅通(具体要求请见附件一)。
三、未尽事宜,请联系学位办。
研究生院
2020.11.17
附件一:远程视频答辩具体要求
附件二、关于校会材料报送的通知
附件一:远程视频答辩具体要求
为规范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远程视频答辩工作,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特制定视频答辩具体要求。
一、各培养单位可根据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秘书能现场出席人数决定是否设置答辩主会场。答辩专家可出席人数在三人及以上,原则上应设置答辩主会场并集中开展答辩工作;答辩专家可出席人数少于三人,则可不设主会场,采取全员视频方式进行。答辩主会场的地点选择、席位安排和参会人员组织等应符合相关防疫工作要求。
二、答辩人、答辩专家应配备满足远程视频答辩需要的计算机、摄像头、麦克风或手机等硬件条件和稳定顺畅的网络环境。
三、各培养单位要制作视频答辩软件使用指南并进行培训,参与答辩人员应同时安装调试好两种远程视频答辩软件(腾讯会议、钉钉视频会议和企业微信等),具体操作说明可以较容易地从网站找到,做到一用一备,确保答辩顺利进行。
四、投票要通过软件平台实现无记名投票,答辩委员和答辩秘书应提前调试好不记名投票软件(如问卷星、金数据等)。
五、答辩前研究生将学位论文、答辩PPT等答辩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给答辩秘书,由答辩秘书提前发送给答辩委员会成员。
六、应选配一名技术专员,负责答辩会相关网络技术支持和服务,并协助答辩秘书做好会场组织工作。答辩秘书和技术专员至少提前一天组织答辩人、答辩专家共同进行答辩演练,调试硬件设备,熟悉软件操作,明确答辩流程和注意事项。答辩专家根据答辩需要开启或关闭视频、语音功能。
七、视频答辩各方应努力营造科学、开放、庄重、严谨的答辩环境和氛围,答辩人环境原则上应独立、安静、整洁、明亮,符合答辩要求。
八、答辩开始前20分钟,答辩秘书、技术专员进入视频会议室,对设备和软件进行调试,发布会议ID,答辩人进入视频会议室,调试好PPT播放和屏幕分享功能;答辩开始前10分钟,答辩专家进入视频会议室,个人通讯工具全程保持静音模式,做好答辩准备;答辩开始前5分钟,答辩观摩师生实名制进入视频会议室,配合技术专员关闭视频和语音功能,做好观摩准备。
九、答辩秘书或技术专员对答辩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同时对包含答辩专家所有成员等的关键画面截屏保留2-3张,屏幕录制功能很多视频会议软件自带。如因网络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答辩中断无法进行,应启用备用答辩平台继续答辩。如因不可抗力因素确实无法继续进行,须重新安排时间进行答辩。
十、答辩秘书需保存答辩记录、表决、决议相关材料。需答辩主席、秘书签名的决议和记录可先暂存有签名的电子版材料或使用电子签名,后续需补交手写签名纸质版(入档需要),建议各培养单位及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收集好纸质版(如主席签名的答辩决议)材料。表决票截图暂存,后续需补交打印后培养单位盖章的纸质版(入档需要)。
十一、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需及时将线上答辩录音录像、截屏图片、答辩记录、表决、决议电子版文件交培养单位审查,审查合格的,培养单位对该答辩进行确认。(压缩文件命名:培养单位_学号_姓名_视频答辩材料)。学位办将对线上答辩进行抽查复核。审查不合格的,答辩无效,需重新答辩。
附件二、关于校会材料报送的通知
一、各学院(所、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需反馈及报送:
1、学位论文评阅及论文复制比检测情况。
各单位请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检测工作反馈表》(见附件1),就本学期各单位自行组织开展的学位论文评阅(由学位办送审的论文不在此表统计范围内)和论文复制比检测工作的情况进行反馈。
2、学位论文答辩、预答辩(博士)通过情况,
报送《2020上半年研究生答辩、博士预答辩工作反馈表》(见附件2)
3、学院学位委员会决议、拟授学位数据。
报送《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见附件3),在校研管理系统提交及下载报送院会拟授予学位名册。
特殊问题材料:凡在论文评阅(包括学校盲评、学院盲评、明评)过程中出现“不同意答辩”意见或论文复制比检测结果高于15%的学位论文,均属于学位审核中的“特殊问题”, 均需填写《特殊问题处理表》(见附件5)及支撑材料提交学位会审核,需校学位委员会审议的材料由分会提交报送,需分会审议的材料各培养单位直接报送给相关学位分会。
报送说明:(1)“论文评阅”类特殊问题:在学院送审过程中被列为“特殊问题”人员,其特殊问题材料由分会审定。在学校送审(学位办送审)过程中被列为“特殊问题”人员,其特殊问题材料由分会审议、汇总后提交校会审议。
(2)“复制比检测”类特殊问题:复制比15%—30%(不含30%)的人员,其特殊问题材料由分会审定;30%及以上的人员,其特殊问题材料由分会审议、汇总后提交校会审议,同时请论文指导教师到校会现场进行说明。
二、各学位评定委员会需反馈及报送: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拟授学位数据。
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见附件4),在校研管理系统提交及下载报送分会拟授予学位名册。
2、特殊问题材料需校学位委员会审议的特殊问题材料由分会报送。具体要求与院会报送说明一致。
三、上述分会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12月7日前。电子版请发送至学位办邮箱xwb@mail.ccnu.edu.cn,纸质版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交至学位办403办公室。
附件1.docx 《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检测工作反馈表》
附件2.docx《2020上半年研究生答辩、博士预答辩工作反馈表》
附件3.docx《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
附件4.docx《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
附件5.docx《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